新加坡狮城论坛

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
楼主: qqzhz

[陪读话题] 陪读妈妈到底怎么了?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4-2-2007 13:08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<font size="5">人到无求品自高!</font></p><p><font size="5">谨严慎行,非礼勿言!</font></p><p>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6:18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狮租房
火药味真浓,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来新加坡的起跑点不同,大家各述己见,互相交流,不同的背景 ,不同的感触,妈妈们,多交流一下教育孩子的想法,负面影响已经产生,不要管它,走好自己的路,陪好自己的孩子吧! 妈妈们,珍重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6:28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YELUNP没有什么有损声誉的事情,不认识不敢说,她算是我在这个网上认识的少数朋友,讨论问题是可以的,但是不要过激了。</p><p>来新加坡陪读是成年人的选择,任何抱怨都不会有,有问题就要解决问题,说话在多,口水多过茶也是于事无补。</p><p>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6:41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一个租房者的“有感”引出一场口水战,看来对于我们自己,“陪读妈妈”也是个敏感问题。有人“保护”,有人“排斥”。都打多少次了,结束吧,别在内讧了,合为贵。</p><p>好与不好,都是这个身份。认了吧。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7:31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div class="msgheader">QUOTE:</div><div class="msgborder"><b>以下是引用<i>Asylia</i>在2007-2-24 11:17:00的发言:</b><br/><p>这个帖子真长,</p><p>有好有坏很正常啊,</p><p>但是带有色眼镜看人,而且把好好的人分类很不正常。</p><p>这就是造成争论的根本原因吧!</p></div><p></p><p></p><p>[em17][em17][em17][em17][em17][em17][em17]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7:34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div class="msgheader">QUOTE:</div><div class="msgborder"><b>以下是引用<i>正道是沧桑</i>在2007-2-24 16:41:00的发言:</b><br/><p>一个租房者的“有感”引出一场口水战,看来对于我们自己,“陪读妈妈”也是个敏感问题。有人“保护”,有人“排斥”。都打多少次了,结束吧,别在内讧了,合为贵。</p><p>好与不好,都是这个身份。认了吧。</p></div><p>言论自由!</p><p>认与不认,在乎自己!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2-24 17:35:09编辑过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7:38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div class="msgheader">QUOTE:</div><div class="msgborder"><b>以下是引用<i>teoqie</i>在2007-2-24 11:28:00的发言:</b><br/><p>我相信你也不是教徒,否则不会有如些“美好的”希望送出。 </p><p>我希望这样的事永远不要发生在你身上,希望你和你的孩子在新加坡的每一天,都能平平安安,顺顺利利。</p><p>但是,很感动你为我所指责的有损我们(包括你在内)的声誉那些“陪读妈妈”作出的辩护。你说的对,是同类啊。</p><p>顺便说一下,我不在新加坡工作,如果你还有什么良好的祝愿,就祝我在中国的事业越来越顺吧。反着说也无所谓,我反话正听就好啊。先谢谢你了。</p><br/></div><p></p><p>既然不在新加坡,怎能出此言?</p><p>如果你是教徒,怎能如此“善良!”?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7:43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h2>顶楼上的发言。</h2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7:46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<font face="楷体_GB2312" size="5">有句话叫做没有。。。。。,就没有发言权!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楷体_GB2312" size="5">一边凉快去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楷体_GB2312" size="5">管她当难民还是贱民。</font>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4-2-2007 18:00:00|来自:山东青岛 | 显示全部楼层
<div class="msgheader">QUOTE:</div><div class="msgborder"><b>以下是引用<i>cryfish</i>在2007-2-24 17:34:00的发言:</b><br/><p>言论自由!</p><p>认与不认,在乎自己!</p><br/></div><p></p>真是服了你了。[em12][em08][em06][em15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