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狮城论坛

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
楼主: 畅游

[保险] 在新加坡打官司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4-3-2010 17:53:1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冤家宜解不宜结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4-3-2010 17:56:28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狮租房
楼主都没有把告人的原因交待一下,真调胃口
MyColdestDay 发表于 4-3-2010 17:51


不错。不过,还是鼓励一下。继续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4-3-2010 18:00:1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额法庭好像不要律师费的。普通官司的就牵扯到律师费,如果走到查封的地步的话,对方需要支付全部律师费,所以很多官司在查封之前就能解决,结果就是律师费自己出。这就是虽然有些稳赢的官司也未必要走法律程序的原因,就是赢了官司不赢钱。律师费几千块是最起码的价钱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4-3-2010 18:13:17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手上也有小额赔偿法庭的庭令,对方欠咱几千大洋,是开店的等我去要钱时他把店顶掉了。就是不还钱那又怎样,我回去small claim tribunals 问该怎样,得到的回答是PTE LTD 的不能去查封他的家产。要么聘请律师打官司,为了几千大洋打官司,计算一下可能光律师费就要远超出那几千大洋,还有时间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4:16:13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初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,曾经尝试着和屋主理论

2次不果之后,就放弃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纠纷。

从纠纷,到理论,到投诉,到法庭对质,我都保持着平和的心情。

维权耗费精力,如果当中参杂太多情绪的话。到头来官司输赢不说,身体会被先拖垮。
过于情绪化也会影响思维,没有办法及时的作出正确的判断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4:22:46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等着看楼主写出原委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4:34:29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证据

房屋合约纠纷最终的判决,个人觉得证据要比证人更加重要。

所以要未雨绸缪,在纠纷刚刚发生的时候,为自己准备大量有利的证据

证据的范畴大概包括:房屋合约文本、押金收据、房租收据,以及其他。

在我的案件中,起到决定作用的是两段video影像。没想到当初偶然留下的video,却成为了举足轻重的证据。看来,只要用心的去准备有利的证据,法律还是会还一个公道的

不过需要单独说明的是,在第二次调解之日,法庭采集证据的时候,电子证据是不被接受的。
如果想在庭审上,呈现给审判员的话,就需要自备电脑,当庭播放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4:42:4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赞一下楼主这种倒叙的手法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4:50:3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只要掌握了法律的基本常識,其實法律也沒那么高深。也就幾個條款,符合了就去下一步,不符合找別的理由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5-3-2010 15:17:35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两次和屋主谈判不果之后,就没有再浪费口舌了。

进入下一步,寻找相关的法律途径。

可开始的时候完全没有头绪,找不到明白人指点,自己也绕了很多弯路。

1.   尝试过,新加坡法律援助中心Singapore Legal Aid Bureau,www.lab.gov.sg。 该法援中心对于被援助对象有很苛刻的要求:首先必须是新公民或者PR;过去12月的收入减去支出的剩余必须少于1万元,固定存款也必须少于1万元。这里面的支出不包括租房的租金支出。

看来,这个新加坡法律援助中心只针对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。我没有通过经济方面的要求,被迫放弃被救援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