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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1-7-2013 11:26:34|来自:新加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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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nie8026 发表于 9-7-2013 22:20
姐妹们,我求救~~~
我在坡县工作三年多,之前拿的是EP,现在需要renew ,但是只可以拿到SP。不知是不是可以 ...
结婚后照常工作的没有必要换成ltvp,因为如果你要做工又要换回工作准证,多此一举。
ltvp+就更不靠谱了,这是给结婚三年以上,有一个身份是公民的孩子,还不是pr的人,这个也显有,因为婚两年一般pr都通过的了。这个同意书是给少部分拿ltvp+的人为减轻家庭负担,但他们离pr又还差点点距离,又急于做工,,如此。象你这样好条件,应该老公的条件更好,继续拿准证工作,并去申请pr就行了,两年时间一到,9・9成都是通过的了,不要折腾了喔!
祝你好运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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