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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9-7-2016 17:46:23|来自:广东深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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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案件都看了一遍,感谢楼主先!
我也有个OT的情况:
我现在拿的是EP,公司算是大公司,是permanent staff,本身是做船舶建造的。8个月前我被派去现场监造(site supervisor)一个项目,地点也是新加坡的船厂,在去之前直属上司有跟我说会有加班费,还有车补。但是直到项目结束,我回办公室我的OT都没有给我,期间我有询问HR,但是没有回复我,我并没有收到任何确切的理由可以扣我的OT,而且我的工作时间是要跟客户算钱的,我做了多少时间的工作也是有客户签字的。现在我手上有这8个月的工作时间,OT时间,这些都有客户签字。
我想请问下,公司有什么理由(或者说有什么花招)可以扣除我的OT吗?期间老板有间接的跟我说是有公司的policy,但我并不知道这个所谓的policy是什么,而且如果有的话,在派我出去之前并没有告知我。这件事情弄的我对公司心有芥蒂,但我暂时还并没有表示强烈的抵触,因为我8月8号就要申请PR了。有找公司的HR要求跟我详谈,但目前她还没时间。
另外一个情况就是,这期间有另外一家公司提供给我offer,职位跟薪水都有提高,只是公司相对之前的来说就小很多。我有意去新公司,不过目前我在等新公司帮我申请EP。我想请问:
1. 现在的公司如果不给我OT,我可以拿着我的工作时间timesheet去MOM寻求帮助吗。当然我并不想跟现在公司闹僵。
2. 如果新公司帮我申请到了EP,我是否就一定要去新公司呢?目前我并没有跟新公司签任何合同,因为我在别的板块有问,都说要等新公司申请到EP后我再离开。那如果万一,新的EP下来了,而我跟现在的公司又谈好了,是否可以不去新公司呢?
3. 新公司规模小了,但给我的职位跟薪水都有挺大的提高,如果我去了新公司的话,就职应该会在我提交下次PR申请之后,我会提交新的资料给ICA,那这个新的工作条件(公司小了,但职位薪水提高)是否会有助于我的PR申请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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