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媳妇们有考虑立遗嘱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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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3-4-2015 19:00:57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婴儿的眼睛07 发表于 23-4-2015 14:39
姐姐了解得好详细.    我改天带老公去公积金局互相指定一下好了.

但是CPF互相指定过就没问题了吗?  我老 ...

呵呵。多了解一些这边法律对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没什么坏处。至少在遇到不特定不好因素会学会保护自己。没有指定就需要政府派人员调查。政府会根据夫妻关系。还有孩子年纪。父母年纪来分配公积金。调查就需要时间。手续很繁琐也是没办法的。如果夫妻可以早做准备也不错。省的日后麻烦!只是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。尤其好多人对财产和金钱很敏感。本来媳妇不提这些事。老公可能认为一切顺其自然。自己过世一切都是老婆孩子的!但如果在老公身体很好并且很年轻的时候。女方提出提名或者立遗嘱。虽然道理都懂。但有时会影响夫妻感情。甚至也会有老公想老婆不是真心爱他。只是为了财产和钱。不同家庭不同环境。要看每个家庭情况在做有利家庭长久的决定!cpf你和老公直接去公积金局填一个受益人表格就可以。有的写孩子名字。我家是我让老公写小女儿名字。他写我名字。至于房子只是他一人名字。没有联名。他有说可以加我名字。只是我自己感觉花一万多加一个名字浪费。是我的跑不掉。不是我的我也不强求!还有其他保险和银行储蓄我一概不知。但我有了解。任何保险如果没指定名字。如果投保人过世是按现在婚姻内的顺序妻子和孩子为受益人。所以我也不需要管这些。将来的麻烦以后在说。现在首要是夫妻感情稳定。他身体健康就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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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3-4-2015 22:37:26|来自:缅甸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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咖啡香女 发表于 23-4-2015 19:00
呵呵。多了解一些这边法律对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没什么坏处。至少在遇到不特定不好因素会学会保护自己。没有 ...

说的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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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0:55:33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婴儿的眼睛07 于 24-4-2015 11:13 编辑
咖啡香女 发表于 23-4-2015 19:00
呵呵。多了解一些这边法律对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没什么坏处。至少在遇到不特定不好因素会学会保护自己。没有 ...

好像大家谈的都是让老公立遗嘱, 但其实遗嘱也需要媳妇们考虑自己的财产打算怎么处理, 尤其不少媳妇也是经济独立的女性或者也有房产联名的情况.

其实我自己婚前和婚后没娃时, 一直都是过得没心没肺, 觉得没必要杞人忧天,天塌下来也不过如此, 万一真的走了除却父母也无所无牵无挂.

但至从有了小孩,感觉内心会柔软很多, 也生怕这个弱小的生命因为自己做父母的安排不周而受了委屈.

所以考虑到立遗嘱, 主要是从小孩的出发点,  在他没有经历世事的时候, 我希望能替他安排得更周全些更稳妥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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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1:11:05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婴儿的眼睛07 发表于 24-4-2015 10:55
好像大家谈的都是让老公立遗嘱, 但其实遗嘱也需要媳妇们考虑自己的财产打算怎么处理, 尤其不少媳妇也是经 ...

是啊。好多人都是针对老公立遗嘱。所以有时老公会误会了。我虽然现在不是经济独立的女人。但家中有老爸。出国前已经尽自己最大力量安排好自己有事能给老爸留什么?在新加坡老公是普通人。我现在也不工作。但我自己的保险也有指定两个女儿为受益人。至于其他也就顺其自然了!我个人认为。老公主动安排遗嘱是好事。也可以商量来。但别因为安排遗嘱让老公起疑心就好。我身边一个朋友就是现在发生的。她要老公立遗嘱把现在的房产留给他们的女儿。以备老公害怕自己过世她把房产分给继子。本来是好意。但他老公一直怀疑她想要他早死。想害他。弄巧成拙何堀来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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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1:25:48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咖啡香女 发表于 24-4-2015 11:11
是啊。好多人都是针对老公立遗嘱。所以有时老公会误会了。我虽然现在不是经济独立的女人。但家中有老爸。 ...


这就取决于夫妻间信任程度, 以及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了. 信任程度不够的, 就会觉得对方可能会婚有所图.  何况有些人会很忌讳这个, 怕谈这个不吉利, 尤其年龄偏大的人.

但反之来说, 如果能未雨绸缪, 主动将妻儿的将来安排妥贴, 不反而显得此人有担当有责任感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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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3:20:15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婴儿的眼睛07 发表于 23-4-2015 14:39
姐姐了解得好详细.    我改天带老公去公积金局互相指定一下好了.

但是CPF互相指定过就没问题了吗?  我老 ...

网上下载form,填一填寄回CPF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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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3:22:55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指定未成年的孩子为受益人,需要法定执行人。对方才能动用这笔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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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3:25:26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立遗嘱会有许多细节想不到。
之前有看到报纸说HDB如果是联名,一方过世直接由另一半继承产权。
公寓就要指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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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4-4-2015 13:39:06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婴儿的眼睛07 发表于 24-4-2015 11:25
这就取决于夫妻间信任程度, 以及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了. 信任程度不够的, 就会觉得对方可能会婚有所图.  何 ...

你说的很对,夫妻之间信任很重要,但说起责任,也是因人而异,有的男人和老婆感情好的时候海誓山盟,但有一天要分道扬镳的时候,任何以前的承诺和一些所谓的法律文书会不惜一切代价全部更改,这种人大有人在!而有些人没有任何承诺和任何法律文书,日常生活只是尽力默默付出,陪我们走到人生最后时刻,然后顺其自然留下一切给老婆孩子,你不能说他不付责任,是我的话,我会选择后者!对于我们在新家坡其实本身法律就很保护我们妇女,看看国内现在婚姻法,即使我们老公没有任何一切安排,不管是离婚还是过世,我们其实比国内好多姐妹要幸运的多!而且如你所说,好多姐妹只是想着要老公立遗嘱把一切留给自己和孩子,而没顾及的老公家人和父母,而自己有能力的却好多时候想着把自己一切留给自己的父母和孩子,甚至没能力也想从老公身上拔一层管自己父母,这种自私的人也大有人在,每个人都认为要学会保护自己,但换位思考一下,好多老公不愿意立遗嘱或者把财产指定人名时,何尝他们不是为了保护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呢?任何时候,都要看各自家庭环境和情况而考虑问题,而不是看到别人家老公有安排好一切,自己老公就一样去做,虽然在这里又要提到信任两个自强,但现在社会是现实社会,有钱人会提前用法律保护自己,但不代表不把所有财产都给老婆就是不爱老婆,而针对普通人,无非就是房产和公积金,或者小有积蓄,嫁给国内老公可能提前说明白,但很多针对我们外嫁新娘,好多时候老公不立遗嘱和安排,但平时对家也负责,这也不能说他们不是防患于未来,因为他怕安排好一切,要是离婚,我们可以卖掉一切回国!而孙子和自己父母分开,甚至父母没有任何保障,这些都是他们要考虑的,不是我们这些外嫁媳妇所能决定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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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4-3-2016 10:08:09|来自:缅甸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是立遗嘱比较好,老公老婆各立一份,老公也就不会多心啦。 另外再提醒大家,还有新加坡法律规定,如果一方昏迷无自主意识的情况下,配偶和子女不能支配昏迷病人的财产哦,就相当于病人独立名下的财产是不能动的,有钱也不能花,要等到病人去世后当作遗产后才能支配。所以,在这种情况下,还必须事先签另一份授权书。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,早做预防,日子过的才安心,舒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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