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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位坛友mm发帖求助离婚后共同申请的HDB的处理问题,网友们纷纷回应,有献计献策的,有情感支持的,从不同的角度帮助这位mm度过生活中的重大变故,着实令人感到唏嘘。小编认同有一位网友说的很有道理,作为女人无论什么情况都要保持精神和经济独立,只有这样才能在婚姻,家庭突然面临问题时做个坚强理性的解决者,否则很容易陷入被动而丧失生活的勇气。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位坛友以及众网友的讨论。
本文由坛友@若镜玄烨子 发表在投资理财版块,欢迎大家回帖讨论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bbs.shichengad.com/thread-15921302-3-1.html
帖子内容是这样的……
我们结婚已经超过5年,一手HDB入住还未满5年。他提出的离婚,并且当时他想说,现在就离婚,HDB充公也不要紧,只要能离婚。
我对他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现在他同意先分居,等到HDB满5年公开市场可以卖了之后再离婚。
我们没有孩子,财产问题基本只有HDB,我这几天脑子想了想解决方案:
方案一,等HDB满5年之后,把他的名字换成我妈妈的,我是公民,未满35岁,我妈妈是长期社交准证,请问这么做可以吗?
如果可以,我把他付的首付,和这些年贷款的钱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他,他说当年买房子,政府给了一比housing loan是他借的,那时他是公民,我是PR.那么这笔钱,可以转接到我的账号吗?等于是我借的,如果不行的话,我再把这笔钱以现金方式转给他,然后房子归我。赡养费我打算要一元钱,这是我比较理想的解决方式。
方案二,现在立即离婚,房子卖回给政府,钱会进CPF账号,到时候我在新加坡将没有房子住,我会问他所要赡养费,他的工资差不多1万新币,问他要3000算多吗?这么做的缺点是,万一他故意失业的话,这笔钱将很难追讨,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方案。
网友回复建议以及和楼主的互动:
1. 男人如果连房子都愿意被政府收回只希望尽快离婚的话,估计只有一个原因,就是出轨了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加上你又是全职家庭主妇,楼主你应该尽可能多一点的保障自己的利益,房子也要,赡养费也要,这是无可厚非的,不然你拿什么来供房子?
2. 既然都要离婚了那就找最专业的询问意见。律师肯定比一般网友强多了。无论楼主是否有过错都应该争取最大的利益——感情基础都没了还顾虑个什么?房子也要赡养费也要,是个好愿景,不过可能实现吗?要争取的,是有法律保障的,对方不得抵赖的,比如赡养费。我个人觉得既然新加坡法律赋予了你这个权力,那就实在是没理由放弃。如果男方执意离婚,最终多久可以实现?他不同意转名字,只要离婚这房子就必然要卖,不管你愿不愿意签字。
还有,不要只算自己能得到多少,如何利益最大化,除非你手上有什么王牌——比如对方adultery的证据之类,人家也会有一本帐。举个例子,方案A和方案B,对方所得相差不大,而你差距明显,人家未必会愿意配合。除非他也能感受到利益上的差别,这时候可能你需要牺牲一部分。而如果方案C和D是你们俩利益此消彼长,那需要双方妥协的就更多了。
3. 你们家的房子很漂亮,当初你装修这房子你花了很多心思的。保留房子,补钱给他,赡养费照拿。你同意离婚。人的心不在你那儿了,保留着婚姻双方痛苦,折磨他的同时也是在折磨你自己。和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同床异梦,伤不起。
4. 我觉得楼主有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弄清楚,都是老公说什么就信什么,这样看起来是要吃亏的。首先,你要先找一个律师咨询自己的疑问,而不是上网问,如果你要办分居办离婚,这笔律师费反正是省不了的啊,干嘛放着专业的咨询不用?律师会告诉你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,和要不要放弃赡养费的。原则上来说,赡养费最少要留1块钱,以免后患,辞职也躲不了一世的。关于房子,应该是这样处理,房子在MOP满了之后,以transfer ownership形式过户给你和你家人,那么你和你家人需要偿还你老公之前为这房子所支付的所有费用,包含down payment的部分,和贷款的部分。当时如果你们买房子的时候有拿任何政府津贴,由于你是PR,津贴不会退回给你而是退回给你老公的CPF户口,那么你可以要求他转一半给你。
5. 他把房子给你,你一分钱都不用出,放弃赡养费还可以考虑。如果还要你补偿他房子的钱,那赡养费还是不要放弃了。如果女方无过错的话,最好是房子给你,还能一次过拿一笔赡养费。
6. 你是公民,可以跟持长期社交准证的妈妈联名拥有组屋的,楼主妹子你要坚强,多为自己争取利益,祝你顺利度过人生中的意外
7. 如果楼主是我心中想到的那个mm我觉得好可惜。记得当初装修的把她的贴读了很多遍。是个谈吐风趣审美也不错的mm。感觉是可以镇住男人的类型…看来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工作和自我跟着男人起舞啊...虽然觉得这个男人背弃婚姻和家庭不能轻易放过他,但是拖的越久对女人伤害就越大。既已无法回头,就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基础上越快办理越好。老实讲,就算交给法官判你也有至少50%的权益。并不是谁付的多谁就分的多。
8. 夫妻联名的组屋,你不签字他卖不了的,不用担心。你必须要同意卖才行。赡养费你不要放弃,一万的薪水,高收入,不用替他省。
9. 男方执意离婚,女方不同意,最久可以长达4年才判离。4年之后房子肯定MOP了,就算不transfer,女方也可以以sales的方式买下。adultery其实也不算是什么王牌,新加坡没有通奸罪这项罪名,最多只是可以在法官哪里博一点同情分,拿多一些赡养费而已。其它的财产分配,还是走法律程序的。
10. 关于你给他钱的这部分,也不需要全都掏现金。你CPF有钱就用CPF给一部分,不够的话才用现金付。如果自己也现金不够,可以找HDB或银行做re-financing, 前提是你的薪水够贷那么多款。
11. 楼主说她老公已经同意分居了,协议分居离婚也得满3年,3年4年其实区别不大。分居期间可以另外找对象,是合法的,只是不能结婚,否则属于重婚。如果碰到了合适的,就谈着呗,谈个两三年结婚也差不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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