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对夫妻双PR+已成年孩子(PR学生没工作),现夫妻联名拥有一套组屋(贷款已还清),最近看中一套公寓(需要一个人贷款,孩子没工作贷不了款),如何减少ABSD:
1} 卖掉组屋,再买公寓,但时间太长,公寓屋主不肯等。
2)一人退去租屋拥有权,然后买公寓,另一人暂且保留组屋,等买公寓签字,再卖组屋,不知可行,如果是公民没问题, PR好像不行。
3)父+孩子联名买公寓(占有份额为20:80),利用父亲贷款,利用孩子逃掉5%的ABSD (第二套),问题是:父亲贷款的额度怎样算,是屋价的20%,还是全额的80%,ABSD又如何计算,是按父亲全额100%x10%(第二套),还是屋价20%x10%(父第二套)+80%x5%(孩子第一套)
希望各位大神给予指点,谢谢!
我的看法。
2 不可行。公民也不可行。
3,你还是要付100% ABSD,逃不掉一分。而且儿子没工作,贷款额度还是根据父亲收入算。所以没有意义。
确实有人和孩子联名贷款,这是因为孩子有工作,贷款额度可以因为贷款年限增加而提高。4年后再把孩子的名字转出来。(还得付孩子20%部分的ABSD)
有一个问题要问清楚,现在的组屋是夫妻联名还是夫妻+孩子联名?如果是只有PR夫妻联名,那你们买了公寓后半年内必须卖掉组屋。这是规定,已经跟ABSD无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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