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>初院(初级法院)终於下判了,在4月24号,结果是让我气愤而又无奈的:儿子由妮思抚养,我每个月给500元抚养费,儿子以后的医疗费和学费我必需支付一半;汇给她的8.4万元全归她所有,不平均分配;我妈妈为儿子买的保险归她保管;我帮妮思投资开的旅行社判决书一字不提。</P>
<P>这不就是完全符合妮思的意思吗?</P>
<P>我找人打听为何法院如此下判,结论是妮思的爸爸找了中院(中级法院)的庭长,中院的庭长要求初院这样下判。</P>
<P>当我刚回新加坡的时候,就听说妮思的爸爸在找关系,找了初院的庭长,我立即打电话给他:“在庭上你已很了解我的离婚案谁有理,证据你已看到和听到,我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的结果,否则,我会通过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把我的案子公布。”</P>
<P>初院的庭长说:”不要冲动,那样对於你没有好处。“</P>
<P>”如果我得到的是不公平,我就要让我们身边的人知道妮思是一个怎样的人,我们的法院是个怎样的法院。“我说。</P>
<P>我的一个老同学了解初院的庭长,他是一个慎重的人,如果我真这样做,他会担心他的职位难保。</P>
<P>所以,案子拖了两个多月才下判,是因为妮思的爸爸找了中院的庭长,老同学又帮我打听中院的情况:妮思的爸爸找的中院的庭长是个权力很强的人,如果我找的人压不住他,上诉也只是浪费钱,而能压住他的人只有中院的院长。</P>
<P>这是我和妮思的离婚,为何你们做家长的要插手???</P>
<P>难道,我就真的没有希望得到我该拥有地吗???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4-29 17:32:49编辑过] |